各投标人:
针对有关投标人对淮安市第四人民医疗器械等设备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提出的疑问,采购人经过市场调研及咨询相关专家后,现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作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3项中第8条和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项中第2.8条要求为: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金在人民币700万元及以上(含7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医疗器械生产厂家;
现统一修改为:
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医疗器械生产厂家;
2、由于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修改,因此对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也做出相应调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8年5月14日上午09:00
开标时间:2008年5月14日上午09:00
开、评标地点不变。
特此通知!
注:请各投标人查看到此通知后及时与我中心文本科联系,电话:0517-83638017。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