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有关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我中心经与采购人沟通并咨询相关专家后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说明及更正:
1、关于供货时间的问题
本次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部分要求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20日内供货安装到位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第二项总体要求中第2条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一周内负责在现场安装与调试服务。这两项并不冲突,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20日内供货安装到位是最基本要求,具体安装调试到位时间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周。
2、关于全国环保厕所十大知名品牌证书的问题
我中心经与采购人沟通并咨询相关专家后,决定取消此条评分标准。具体分值调整为:
商务部分:8分
(1)投标人具有ISO9001:2000国家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1:2004国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有一项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银行颁发的3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质量信誉双保障示范单位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关于质量信誉双保障示范单位证书是由哪个部门颁发的问题
经采购人了解,质量信誉双保障示范单位证书是指由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颁发。
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采购配置及总体要求中要求外墙采用特殊处理的耐腐蚀、耐高温、不变形、隔热、隔音、重量轻、耐腐蚀的金属雕花板。
现修改为:
外墙可采用特殊处理的耐腐蚀、耐高温、不变形、隔热、隔音、重量轻、耐腐蚀的金属雕花板或者采用玻璃钢材料。
注:请各投标人查看到此通知后及时我中心文本科联系,电话:0517-83638017。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