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谈判供应商:
根据有关谈判供应商对淮安市公安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控制系统(HAZC竞谈新2008052)谈判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现对谈判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原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第1项中第4条要求为:
(四)采购人提供条件
通信光纤
220V电源
现修改为:
(四)采购人提供条件
1、通信光纤
2、220V电源
3、谈判供应商必须考虑将电源、通信光纤等引入设备机箱。
2、原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中第2项技术要求中关于提供交通数据采集功能应符合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规定,需有公安部检测报告(有效期内)。
现修改为:
提供交通数据采集功能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A47-2002)的规定,需有公安部检测报告(有效期内)。
3、原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中网络视频光端机设备成都微迪VDS2450-E-SMF-T/R 1套。中心设备采用机架式。
现修改为:
网络视频光端机设备,技术要求:
(1)频带宽 ≥8 MHz。
(2)光学动态范围≥26 dB。
(3)信噪比≥65dB。
(4)视频格式兼容PAL、NTSC、SECAM,视频接口为 BNC。
(5)根据需要可支持ST、FC可选光接口,数据接口为 RJ45型。
(6)根据需要可支持RS485/422/Manchester/RS232可选。
(7)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万小时。
(8)环境适应性。温度:-10ْ~55ْ ,湿度:0~95%(非凝露)。
(9)4路视频图像、4路开关信号、1路控制信号、10/100以太网(光纤1芯单模40km)。
4、在原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中增加1项为: PELCO室外三十五倍四代球安装时需提供PELCO公司中国服务中心鉴定书;用6M高,横臂长5M,镀锌喷塑立杆安装在路口指定地点。
注:请各谈判供应商查看到此通知后及时我中心文本科联系,电话:0517-83638017。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