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有关投标人对淮安市公安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速公路自动测速系统(HAZC招标2008023)招标文件提出的相关质疑,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说明:
质疑问题:
1、本次招标中要求使用光纤通讯,请问光纤通讯所使用的光端机是否由采购人购买还是由中标人购买?
2、请问光纤接入时的融接是由采购人实施,还是由中标人实施?如果由中标人实施融接,则光纤所有权单位是否允许中标人进行断线施工?
3、光纤接入的方式有多种,不同的接入方式所需设备数量有区别,因此,我们希望具体的接入方式,以便作必要的准备。
4、“采购人提供安装地点一公里范围内的电源和光纤线路”这句话的意思是否可以理解为,可在电源和光纤接入点附近就近安装测速设备。
回复如下:
1、针对第1条和第2条的质疑回复:
光纤两端设备和熔接,以及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到交巡警高速大队之间的线路铺设和连接,均由投标人承担。
2、针对第3条的质疑回复:
光纤接入采用光端机还是其它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购人要求的结果就是“通过光纤线路将图片自动传输到高速大队指定计算机”即可。
3、针对第3条的质疑回复:
据采购人了解,高速公路每两公里均有光缆和供电线路,由采购人负责协调提供接口。因此,招标文件上明确说明,采购人提供安装地点一公里范围内的电源和光纤线路。
注:请各投标人查看到此通知后及时我中心文本科联系,电话:0517-83638017。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8月26日